法律解答:监视居住到期后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延期。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监视居住有明确的期限限制,到期就应解除,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超期限制人身自由。各方权利义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此期间有遵守规定的义务,司法机关有依法执行和按时解除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期限的明确规定是关键,一旦到期就应解除,不存在自动延期情形。实务建议:若监视居住到期,司法机关应及时作出解除决定。被监视居住人可关注期限情况,到期后若未收到解除通知,可主动向执行机关询问。若认为存在违法超期监视居住情况,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由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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