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婚姻无效期间,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核心分析:1.婚姻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权利义务。2.同居财产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体现意思自治。3.协议不成时,法院依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平衡双方利益。4.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需保护合法婚姻当事人权益。实务建议:1.当事人应尽量先自行协商财产处理方案,明确财产归属。2.若协商不成,收集能证明财产取得情况、双方对财产贡献、自身无过错等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按法院程序参与庭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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