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婚后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根据民法典明确列举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来判断财产归属。各方权利义务:夫妻双方应知晓各自财产的范围,非共同财产的所有者有权独立处分该财产。关键构成要件:需准确判断财产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对于婚前财产,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购买时间在婚前;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保留相关赔偿协议和凭证。明确约定: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表明只归一方所有。如产生争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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