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权利义务: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告有答辩的权利。法院有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的义务。关键要件:需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聊天记录、照片、报警记录等。向法院起诉: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一般会先调解,调解不成则依法判决。一审审限一般为6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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