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欠信用卡不还在一定情形下可能会坐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核心分析:首先明确恶意透支是关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主观要件。经发卡行两次催收且超三个月不还为客观行为。银行有催收的权利义务,持卡人有按规定还款的义务。构成恶意透支需满足上述条件,数额较大也有明确标准。实务建议:银行催收时应积极应对,表明还款意愿。若确实无力偿还,可与银行协商分期还款等。收集好还款记录等证据。一旦被追究刑事责任,及时委托律师,律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辩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律程序一般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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