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找不到借款人时,出借人可通过多种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规定,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同时,《民事诉讼法》规定了送达等程序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核心分析:首先,明确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出借人享有债权。若借款人失踪,并不影响出借人主张权利。关键在于要通过合法途径证明借款事实及借款人情况。出借人有义务提供借款凭证等证据。实务建议:一是收集借款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的材料。二是向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通知借款人应诉。若有保证人,可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三是可申请宣告失踪,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首先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后会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并同时确定财产代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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