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一般的协议离婚程序中,是需要30天冷静期的,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以不需要30天冷静期。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即通过法院调解离婚的方式不需要经过30天冷静期。核心分析:协议离婚设置冷静期是为了防止冲动离婚。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而法院调解离婚,是由法院根据双方情况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即完成离婚程序,不存在冷静期。实务建议:如果想快速离婚且避免冷静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调解。在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等。收集如双方分居证据、家庭暴力证据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成功则可快速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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