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情况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核心分析:1.对于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情况,明确体现了父母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意愿。2.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表明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3.关键在于产权登记情况以及是否有明确约定。实务建议:1.收集出资证明,如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发票等。2.查看房产证登记情况。3.若涉及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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