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包括:一方的婚前债务;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产生的债务;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产生的债务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核心分析:个人债务明确归属于一方。关键在于判断债务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若超出且债权人不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则为个人债务。婚前债务、特定财产产生的债务等明确属于个人债务范畴。实务建议:收集债务产生的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若对债务性质有争议,可咨询专业律师。涉及诉讼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向法院提交证据和起诉状,由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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