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遗失物长时间无人认领不可以直接归拾得人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核心分析:拾得遗失物后,拾得人有义务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在公告期内等待失主认领,公告期满无人认领才归国家所有,而不是归拾得人。拾得人不能擅自占有遗失物。实务建议:拾得人应及时寻找失主或送交相关部门。若送交公安部门等,要留存好送交的记录。如果自己发现长时间无人认领的遗失物,不要自行处置,应及时告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在发布招领公告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一年期限执行,确保遗失物最终依法处理。权利人发现遗失物被他人拾得后,应及时与拾得人或相关部门联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认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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