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判给男方后,女方有看望小孩的权利。1.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所以女方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2. 探望方式:女方可以与男方协商确定具体的探望方式,比如定期探望,每周或每月固定时间看望孩子;也可以是不定期探望,在双方协商好的时间随时探望。3. 男方协助义务:男方有义务协助女方行使探望权,不能故意阻碍女方看望孩子。如果男方拒绝女方探望,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自己的探望权。4. 探望的保障: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确定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内容,以确保女方的探望权能够得到有效行使,同时也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健康成长。如果男方违反协助义务,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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