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房产分割情况如下:1. 若一方父母在子女结婚前出资购房,该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房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 若一方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出资购房,且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该房产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例如父母出资时写明“此房仅赠与我儿/女”。3. 若一方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出资购房,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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