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本人一般不可以不出现,但存在特殊情况。1. 一般原则: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当事人双方应亲自到庭参加诉讼。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都需要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意见。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2. 特殊情况:若本人不能表达意志,比如因严重疾病、精神障碍等无法出庭的,可以不出庭,但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另外,如果确实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如在国外且无法及时回国等,需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正当的,可决定是否准许不出庭。3. 委托代理人:即使本人不能亲自出庭,也可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权限,可代为参与庭审、辩论、调解等诉讼活动,但涉及身份关系的重大事项,如是否同意离婚等,代理人一般不能全权决定,仍需当事人最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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