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男方不给生活费并不是起诉离婚的直接法定理由。起诉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2. 不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若男方不给生活费,女方可以先尝试与男方沟通协商,要求其履行扶养义务。3. 如果协商不成,女方可以以男方不履行扶养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生活费。但这并不必然导致法院判决离婚。4. 关于起诉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5. 所以,不能单纯依据男方不给生活费几个月就直接起诉离婚。女方应综合考虑夫妻感情状况等因素,若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如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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