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书具有法律效力需符合以下条件:1. 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例如,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所立遗嘱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2. 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比如,有人强迫老人按照其意愿立遗嘱,此遗嘱就不符合要求。3. 遗嘱内容合法:遗嘱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例如,遗嘱不能将违法所得进行分配。4. 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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