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户口迁移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1. 确定抚养权归属: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哪一方,这是户口迁移的重要依据。2. 准备材料:通常需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子女户口本、身份证等。3. 迁出手续: 若子女户口在原监护人处,由原监护人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申请。 提交准备好的材料,经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开具户口迁移证。4. 迁入手续: 携带户口迁移证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需提供迁入地的房产证明或其他合法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 派出所核实材料无误后,办理落户手续,子女户口即迁移至新的地址。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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