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安置房的分割方式如下:1. 确定安置房性质: 若安置房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一般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若是婚后基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或因夫妻关系取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 看产权登记情况: 登记在一方名下,若能证明是用共同财产购买,仍可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按共同财产处理。3. 具体分割方法: 双方协商一致,可按协商方案分割。 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比如考虑房屋来源、双方对房屋贡献大小、居住需求等。若一方婚前房屋拆迁后置换的安置房,可能倾向于给原房屋所有人,但对另一方的出资等应给予补偿。若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安置房,一般会平均分割。4. 特殊情况处理: 若安置房尚未取得完全产权,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使用,待取得完全产权后另行起诉分割。 涉及他人利益的安置房,如按人口分配的,需先明确他人份额,再对夫妻共同部分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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