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中,复议机关应诉可按以下步骤进行:1. 收到应诉通知:复议机关会收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明确知晓被诉事项及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2. 组织应诉材料: 整理作出复议决定的证据材料,如事实依据、法律法规依据等,以证明复议决定合法合理。 撰写答辩状,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理由进行回应,阐述复议决定的合法性与正当性。3. 确定应诉人员:安排熟悉行政复议业务和相关法律的人员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4. 按时参加庭审: 庭审中遵守法庭纪律,按顺序陈述观点。 针对原告的诉求和观点,由代理人进行答辩和举证质证,维护复议决定。5. 积极应对辩论:认真听取原告及其代理人的意见,进行充分辩论,合理阐述复议决定的作出依据和过程。6. 配合法院工作: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推动诉讼程序顺利进行。7. 执行判决结果:若法院判决复议机关败诉,需依法履行判决内容,如变更或撤销复议决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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