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减轻处罚的依据如下:1.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例如,当事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了对他人或社会造成的损害,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为《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比如,某人在他人威胁或诱导下实施了违法行为,并非出于自身意愿,这种情况下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 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即当事人主动交代了行政机关之前不知道的违法事实,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这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例如,当事人协助行政机关破获了相关违法案件,有立功行为,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2.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这是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心智发育尚未完全成熟,法律依据为《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3.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