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这是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财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等。3.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产生的民事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比如在签订合同、进行交易等过程中,分公司的行为后果及责任由总公司兜底。4. 总公司需要对分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其合法合规运营。5. 分公司的财务通常纳入总公司统一核算,便于总公司对整体财务状况的把控。6. 分公司的负责人由总公司任命,负责分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工作。7.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擅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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