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送达:如果确实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将传票送达被告,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2. 缺席判决:在公告送达后,若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并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结果。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等材料,依法对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3. 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若被告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宣告失踪或死亡后,再进行离婚诉讼等会有不同的法律后果和处理方式,有助于解决送达难题及后续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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