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无效婚姻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该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前款所指的婚姻关系被确认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由此可知,无效婚姻判决不存在上诉等导致延迟生效的情况,作出即生效。核心分析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从一开始婚姻关系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旦法院经审理认定为无效婚姻并作出判决,该判决立即产生使婚姻关系无效的法律后果。双方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是婚姻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如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实务建议如果涉及无效婚姻纠纷,当事人应积极收集能证明婚姻存在无效情形的证据,如结婚证相关身份关系证明证人证言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确认婚姻无效之诉。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即无效。当事人无需上诉等额外程序,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状态就依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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