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外地人办理居住证通常需要准备一系列证明材料,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基于上述条例,满足相应居住时长和条件可申领。权利义务申请人有如实提供材料的义务,公安机关有审核并依法发证的职责。关键要件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就业住所就读条件之一。实务建议准备材料如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合同等;就业证明有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就读证明有学生证等。前往办理携带材料前往指定机构申请,填写申请表。审核发证公安机关审核,符合条件的15日内发放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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