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婚后房子加女方名字,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加名行为视为对女方财产权益的赠与,使其成为房产的共有人。核心分析加名行为改变了房产的权属性质,从原登记方所有变为夫妻双方共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分割权。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房产是婚后购买且有加名这一行为。实务建议收集房产加名的相关证据,如房产证变更记录等。若协商分割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流程为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然后等待法院审理判决。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举证证明房产加名的事实及自己对房产分割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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