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再婚时需携带的材料主要包括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法院生效离婚判决书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核心分析1. 身份证和户口本是证明身份和户籍信息的基本材料。2. 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是证明上一段婚姻关系已解除的关键证据,以确保此次婚姻登记的合法性。3. 无配偶声明是保证新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的必要声明。实务建议1. 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 妥善保管好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3. 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4. 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领取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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