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协议书已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反悔。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核心分析1. 若未办理离婚登记,协议未生效,可反悔。2. 已办理离婚登记,对于财产分割等问题,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在一年内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实务建议1. 未办离婚登记前反悔的,直接与对方协商变更协议内容。2. 已办离婚登记后,如有欺诈胁迫等证据,需在一年内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收集证据可包括书面欺诈胁迫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等。法律程序是先向法院立案,之后等待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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