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结婚登记需准备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依据婚姻登记条例明确结婚登记所需材料,确保婚姻登记合法有效。权利义务双方有如实提供材料的义务,符合条件可依法登记结婚享有婚姻权利。关键要件户口簿证明户籍信息,身份证证明身份,声明确保婚姻的合法性。实务建议提前准备好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确保信息清晰准确。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按照要求填写声明书,仔细核对内容后签字。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在工作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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