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女儿抚养权判给男方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要回来。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需证明出现了上述法定情形之一,才有可能变更抚养权。权利义务主张变更抚养权的一方有举证责任,要证明符合法定变更情形。对方则需对变更情形进行反驳。关键构成要件重点在于是否满足法定的几种变更情形。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比如证明对方患严重疾病的病历对方虐待孩子的视频或证人证言等。寻求帮助可先与男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法律程序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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