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解答刑事诉讼法第134条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3. 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该条赋予侦查机关搜查权,目的是有效打击犯罪,获取关键证据。 权利义务侦查人员有依法进行搜查的权力,同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被搜查人有配合搜查的义务,但也享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关键构成要件一是目的是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二是搜查对象包括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证据的人及其相关场所。4. 实务建议 侦查人员进行搜查时,必须出示搜查证,但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搜查过程中要制作搜查笔录,由侦查人员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若被搜查人或其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