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宿迁的法律界,黄贺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专业法律人士。他毕业于扬州大学,拥有法学学位,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1年的时间,执业证号为1321320********92。目前,他是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担任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委员、江苏大楚律所刑事部主任以及宿迁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2021年8月,经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认定,他成为“三级律师”。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位于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14号,是黄贺律师施展专业才华的舞台。在这家律所,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多个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黄贺律师的专业领域广泛,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以及重大民商事案件。在刑事辩护方面,他处理过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受贿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多起无罪、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成功辩护案例。其中,“陈某(化名)被控合同诈骗最终判决无罪案”入选“扬子鳄刑辩联盟精选刑事案例集”。此外,他还精通建设工程、公司股权、重大民商事纠纷及执行纠纷等领域,同时在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企业破产清算、企业并购等新型法律服务领域也有深入研究。自执业以来,黄贺律师办理了近千件案件,积累了极为丰富的诉讼经验和办案技巧。他始终奉行“专心致志、尽职尽责”的职业道德,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担任了包括宿迁市苏x置业有限公司、江苏绿xx动有限公司、北京xx环保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接下来,让我们通过几个具体案例,了解黄贺律师的办案能力和专业素养。2024年,陈某(化名)因涉嫌“组织偷越GBJ罪”被提起公诉,GSJG在陈某(化名)认罪认罚的基础上建议量刑6 - 7年。黄贺律师作为辩护人,认为陈某(化名)构成该罪名无异议,但应认定为从犯,量刑畸重,应降档处罚。他从陈某(化名)的讯问笔录、其他被告人的讯问笔录、陈某(化名)与蛇头的关系以及偷渡路线的安排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分析。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处陈某(化名)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取得了罪轻的良好效果。2019年,刘某(化名)醉酒后可能划伤了四辆奔驰车。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对刘某(化名)立案侦查,依据是某物价局出具的鉴定报告。黄贺律师介入后,发现该案证据存在问题。鉴定报告对四辆车被划部位的鉴定程序违法,不具有科学性,且案发时除一位车主报案外,其他车主未报案,鉴定样品和范围存在争议。最终,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本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予起诉。2017年,李某(化名)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严某(化名)受伤,严某(化名)擅自出院半年后死亡。一审法院判决李某(化名)犯交通肇事罪。李某(化名)不服委托黄贺律师辩护,律师认为被害人违反交通法规、李某(化名)车辆隐患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被害人死亡与李某(化名)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二审期间,经多次与法官沟通,二审法院改判李某(化名)免予刑事处罚。泗洪县瑶沟乡某小区项目中,陈某(化名)等三人承建工程,因工程款支付问题与甲公司产生纠纷,被指控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公诉机关建议数罪并罚,综合刑期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虽然案例未提及最终结果,但可以想象黄贺律师会凭借专业能力为陈某(化名)等人争取合法权益。黄贺律师一直秉承着“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而是他人的人生”的服务理念,以极致的专业知识、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办案思维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在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法律的公正与公平,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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