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经济纠纷第一次被传唤是不能不去的。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能会被视为放弃诉讼权利,甚至可能会对自己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1. 从法律程序角度看,传唤是司法程序的一部分,当事人有配合的义务。不去可能导致案件无法正常进行,法院可能会根据情况作出缺席判决,这对自己可能是不利的。2. 从维护自身权益角度讲,去参加传唤可以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有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为自己辩护。如果不去,可能会错过一些重要的信息和机会。3. 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前往,应及时向传唤机关说明理由并申请延期等,以免被视为拒不到庭。总之,在经济纠纷中,应重视传唤通知,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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