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女方想离婚而男方不肯,女方仍可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核心分析女方有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这是其寻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关键在于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男方在诉讼中有答辩的权利和义务。实务建议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能证明对方过错行为的材料。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法院受理后,按程序参加庭审,阐述诉求和理由。若一审未判离,可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一般第二次起诉判离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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