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协议过户房产,需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法律依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核心分析1. 适用逻辑基于离婚协议进行房产过户,遵循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2. 权利义务双方有配合提供材料完成过户的义务,登记机构有审核并办理过户登记的职责。3. 关键要件材料齐全且真实是办理过户的关键。实务建议1. 准备材料包括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双方身份证等。2. 前往登记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3. 审核办理登记机构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过户登记。注意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确保材料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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