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确定财产范围:明确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各类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等。2. 一般原则: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3. 特殊情况: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4. 哺乳期财产分割倾向:考虑到女方在哺乳期的特殊性,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适当照顾女方权益。比如在房产分割上,如果双方条件相当,可能会倾向于将房产判给女方,以保障其生活和抚养孩子的需要。但这并不意味着女方可以随意多分财产,还是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5. 操作建议:双方尽量先协商一致,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明确各项财产的归属。如果协商不成,要及时收集相关财产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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