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一般是可以在原告处起诉的。具体分析如下:1. 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合同纠纷等案件,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 原告住所地管辖情形:如果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等。3. 约定管辖: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等相关协议中约定了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那么按照约定也可以在原告处起诉。总之,一般情况下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存在法定特殊情形以及有约定管辖时,是可以在原告处起诉的。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