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 债务人获得时效抗辩权: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这意味着债务人有权拒绝履行主债权债务关系中的义务。2. 债权人丧失胜诉权: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若查明主债权诉讼时效已届满,一般会驳回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诉讼请求。债权人难以通过诉讼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3. 实体权利仍存在: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债权本身,只是使债权失去了通过诉讼程序强制实现的效力。债权人的债权实体权利依然存在,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债权人仍有权受领。4. 保证责任受影响: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可能导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相应免除。 总之,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对债权债务关系影响重大,债权人应及时行使权利,避免时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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