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贼多次作案的认定如下:1. 作案次数判断:一般来说,三次及以上实施偷车行为可认定为多次作案。这里的每次作案都应是独立的偷车行为,有明确的时间、地点。例如,在不同日期、不同地点偷了三辆不同的车。法律依据: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2. 行为性质相同:每次作案都必须是盗窃车辆的行为,不能将偷车行为与其他无关行为混淆计算。比如,不能把一次偷车行为和一次故意损坏车辆零部件行为合并计算为多次作案,它们必须都是偷车行为。3. 时间跨度考量:多次作案的时间跨度通常没有严格固定标准,但如果在极短时间内频繁偷车,比如一周内连续偷了三辆车,也可能被认定为多次作案。而如果时间间隔过长,比如间隔数年才再次偷车,在认定时可能会综合其他因素判断是否属于连续、惯常的作案模式。4. 法律后果:多次作案属于加重情节,会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在量刑时,会根据盗窃车辆的价值、造成的其他后果等,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总之,偷车贼多次作案的认定需综合考虑作案次数、行为性质、时间跨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准确适用法律,维护法律公正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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