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审查时间如下:1. 一般情况下,检察院会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2. 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3.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检察院在审查时,会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全面审查,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等。如果案件存在需要补充侦查等情况,时间会相应延长。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可以关注案件进展,了解检察院的审查动态。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