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要明确公安立案后有法定的侦查程序推进时间安排,并非一定会立刻采取行动。如果觉得进展缓慢,可向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了解案件当前所处阶段及下一步计划。2. 其次,若认为公安机关存在不作为的嫌疑,可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请求监督并督促加快办案进度。上级公安机关有权对下级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3. 再者,也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通过这种外部监督机制,推动案件的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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