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阳地区,有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王飞飞。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王飞飞律师现任职于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拥有14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520120********85。他毕业于贵州医科大学法学专业(医事法律),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还拥有高级企业合规师这一专业能力证书。他不仅是贵阳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担任着贵州省律师协会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贵州省法学会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理事等多项重要职务。王飞飞律师专注于医疗纠纷领域,同时也致力于其他人身损害、建设工程领域的实务研究。在其14年的执业生涯中,办理民事、刑事案件五百逾件,行政案件若干。其中,他专注办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代理患方近四百件,代理医方几十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经验。在众多成功案例中,充分展现了王飞飞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2012年,杨某(化名)之夫在工地受伤后经医院治疗无效死亡。王飞飞律师接受委托后,在鉴定听证会上,其意见全部被鉴定专家采纳,最终认定医疗机构承担60%70%的责任,法院判决医院赔偿21万余元。2016年,朱某(化名)之女在某三甲医院就诊后死亡,王飞飞律师代理此案,法院判决医院承担80%的责任,赔偿45万余元。2017年,张某(化名)在某市医院待产时胎儿死亡,王飞飞律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医学会专家认可其陈述意见,两级医学会均评定医院承担全部责任。2018年,吴某(化名)因刀刺伤在某三甲医院治疗后成植物人状态,家属委托王飞飞律师代理,法院判决医院赔偿166万余元;同年,王某(化名)在某骨科医院治疗后造成新的骨折及关节僵直,法院判决医院赔偿61万余元;许某(化名)在某三甲医院手术后高位截瘫,王飞飞律师通过与医院协商,使医院一次性赔偿患者42万元。2019年,马某(化名)之母在某三甲医院生产时导致马某(化名)死亡,经医学会评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王飞飞律师建议进入诉讼程序,最终法院判赔44万余元。2020年,胡某(化名)之母在某医院生产导致胡某(化名)脑瘫,王飞飞律师代理后,法院判决医院赔偿179万余元。此外,2015年施某(化名)之母在某三甲医院治疗后死亡,法院认定医院承担50%的责任,赔偿36万余元;2016年唐某(化名)在某县医院剖宫产术后出现神经损伤,经鉴定医院承担主要责任,后在法院主持下调解,医院一次性赔偿40万元。王飞飞律师的办公地址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黔桂国际商务中心22层。他以专业的服务和出色的办案能力,在贵阳地区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为贵阳地区的当事人在医疗纠纷等领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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