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可以口头起诉。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2. 具体操作:如果当事人书写起诉状存在困难,比如不识字、受伤无法书写等情况,就能够选择口头起诉。在口头起诉时,要清晰准确地向法院阐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即希望法院作出怎样的判决,比如撤销行政机关的某个决定、要求行政机关履行特定职责等;说明事实和理由,也就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如何损害自己权益的,以及为什么认为该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合理。法院会安排工作人员将当事人所说的内容详细记录下来,形成书面材料,经当事人确认无误后,注明日期并由法院出具书面凭证。之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对该案件进行审理,同时会及时告知对方当事人相关情况。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