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铁军律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为北京市炜衡(太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疑难复杂案件部部长。他拥有5年执业经验,凭借在法院系统工作十年积累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多个专业领域表现出色。以下将重点介绍王铁军律师办过的案例3——执行行为异议之诉。一、案件背景与挑战在申请执行人闫某合与被执行人王某(化名)江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梁某(化名)威作为执行和解协议担保人,未明确担保责任及自愿接受强制执行,却遭遇山西省某人民法院查封其名下房屋。这一情况使得梁某(化名)威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威胁,他委托王铁军律师代理其针对太原市某房屋查封提出执行异议案件。案件的关键在于,法院的查封行为是否有明确,依据,而梁某(化名)威作为担保人的责任界定也存在模糊之处,这给案件的处理带来了不小的挑战。二、律师应对策略王铁军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行动。他协助当事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仔细梳理案件细节,寻找支持执行异议的证据和法律条文。王律师深知,在这类案件中,准确把握法律依据是胜诉的关键。他凭借自己在司法系统积累的丰富经验,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法院查封行为缺乏法律依据的要点。同时,他积极与当事人沟通,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据,为提出有力的执行异议做准备。三、案件结果与意义经过王铁军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认定查封行为无法律依据,裁定解除对案涉房屋的查封。这一结果成功维护了当事人梁某(化名)威的合法财产权益。此案例不仅体现了王铁军律师在执行行为异议之诉领域的专业能力,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在司法实践中,担保人的权益保护是一个重要问题,王律师通过此案,为担保人在类似情况下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可行的途径。他精准,分析和有效的代理策略,确保了当事人在复杂,程序中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除了这起执行行为异议之诉案件,王铁军律师还处理过众多其他类型的案件。在婚姻家庭纠纷中,他帮助上诉人张某(化名)爱争取到了更多的财产分割;在知识产权纠纷里,他为著作权人赵某(化名)滨维护了合法权益;在刑事案件中,他为被告人石某(化名)花争取到了从宽处罚;在经济纠纷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他也都凭借专业的能力和丰富的经验,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王铁军律师以“专业、务实、高效”为执业准则,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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