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财产分割协议不合理的证据:例如双方约定将几乎所有财产都归一方,明显有逃避债务或转移财产意图的协议条款,结合签订协议时的异常情况说明等。依据是,正常夫妻分割财产会基于公平合理原则,若出现严重失衡,可能是为假离婚而设。2. 离婚后的行为证据:如离婚后仍保持夫妻共同生活状态,像继续居住在一起、共同抚养孩子且对外仍以夫妻相称等。因为假离婚往往只是为了获取某种利益,而并非真的要解除婚姻关系,所以会保留一些夫妻生活的实质表现。3. 双方沟通记录:若有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显示双方是为了特定目的而“假离婚”,比如为了购房资格、拆迁利益等,可作为证据。这些记录能直接反映双方的真实意图。4. 证人证言:如果有共同的朋友、亲戚等知晓双方是假离婚,他们的证人证言也有一定证明力。比如证人能证明双方在离婚前后多次提及只是为了某个事情而暂时办理离婚手续。5. 离婚动机证据:证明双方存在非感情破裂的离婚动机,如一方为获取某公司股份,通过假离婚让另一方放弃股权等相关证据。动机不合理且与离婚行为紧密相关,可辅助证明假离婚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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