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要做的事情如下:1. 及时固定证据:要求医院封存病历等相关资料,包括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发生医疗纠纷等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如有条件,可自行对与纠纷相关的情况进行记录,如医患沟通对话、现场情况等。2. 与医院沟通:冷静地向医院相关部门或负责人说明纠纷发生的情况,要求医院给出初步解释。提出合理诉求,如了解治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医院对纠纷事件进行调查等。3. 咨询专业人士:可以向熟悉医疗纠纷处理的律师咨询,了解自身权益和可能的处理途径。也可向当地的医疗纠纷调解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咨询,获取专业指导。4. 注意保护自身安全:避免在纠纷过程中与医院工作人员发生冲突,防止自身陷入更不利的局面。若发现医院存在威胁人身安全等不当行为,及时报警。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