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1.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次记1分。法律依据为该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2.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不记分,但会处以一定罚款。具体罚款金额各地规定有所不同,一般在50元至200元之间。例如,有的地方规定罚款50元,有的地方则罚款200元。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总之,为了自身安全,驾乘机动车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否则,在城市快速路行驶会被记分,在其他道路行驶虽不记分但会面临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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