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的指定情况如下:1. 自行组成:公司自行决定成立清算组时,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这是基于公司股东对公司情况较为了解,能够更好地开展清算工作。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2. 法院指定:当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者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者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时,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是自行组成清算组,股东们应及时履行职责,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等。若是法院指定清算组,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法院要求和法律规定开展清算工作,确保清算程序合法、公正,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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