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的担保协议书没有金额一般是具有一定效力的。1. 从合同成立角度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担保协议书即便没有金额,但只要具备合同的基本要素,如双方当事人信息、担保意愿表示等,合同依然成立。2. 关于效力:合同成立并不必然意味着有效。若没有金额条款,可能会在确定担保责任范围等方面产生争议。不过,双方可以通过补充协议等方式来明确金额等关键内容。如果无法补充明确,法院可能会根据合同目的、交易习惯等因素来综合判断确定担保责任范围。3. 实际操作建议:如果签订了无金额的担保协议书,双方应尽快协商确定借款金额等关键事项并形成补充协议。若一方不配合补充,另一方要保留好相关沟通记录、交易凭证等,以备日后可能出现纠纷时作为证据,证明自己对担保范围等事项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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