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认缴出资方式有以下规定:1. 货币出资:这是最常见的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直接以现金形式缴纳出资,用于公司的运营和发展,货币出资的比例在某些行业可能有特殊要求,比如法律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2. 非货币财产出资: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实物出资的,应确保该实物的所有权已转移至公司;以知识产权出资的,要保证该知识产权真实有效且不存在权利瑕疵;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符合土地管理法规等相关规定。3. 登记与公示: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记载出资方式、出资额等信息。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等情况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股东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方式履行出资义务,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各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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