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是违法的。1. 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冒充国家公职人员这种行为会对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造成干扰,影响公众对国家公职人员群体的信任。2. 可能构成诈骗等其他犯罪:如果冒充国家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行为,骗取他人财物等,根据诈骗金额等具体情况,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诈骗罪等相关罪名。比如通过冒充公职人员,以帮忙办事为由索要钱财等,就构成了诈骗的手段。3. 损害国家公职人员形象:这种冒充行为会让公众对真正的国家公职人员产生误解,损害国家公职人员群体的整体形象和公信力。总之,口头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行为,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旦发现有人冒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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