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的构成情况如下:1.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危险物质一旦失控,可能会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2. 客观要件:表现为非法买卖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里的“非法买卖”包括购买、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获取、转移危险物质。比如未经许可私自交易剧毒化学品等。3.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4. 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而非法买卖。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是危险物质而买卖的,不构成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